中国戏曲学院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学院成立于1950年1月28日,原隶属文化部,最初称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戏曲实验学校,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1973年11月并入文化部“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后更名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戏曲学校”。1977年2月正式恢复中国戏曲学校建制。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00年划转北京市,国家对学院实行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体制。
学院的校训是“德艺双馨,继往开来”。学院目前设有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国际文化交流系、思政理论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附中等12个教学单位,有“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14个本科专业和27个专业方向。京剧表演专业是学院的传统优势专业,也是国家和北京市两级特色专业,2017年被评为北京市属高校一流专业。截至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435人。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属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
(五)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六)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前提下,还要符合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24时。具体见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会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学院笔试、岗位专业考核(面试、试讲、实操等)、复审面试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及岗位条件审核
学院人事处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考核期间会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分为:学院笔试、岗位专业考核、复审面试三个步骤。学院笔试为资格考试。岗位专业考核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包括面试、笔试、试讲、实操等形式,依据考试成绩排序记分。
2、应聘教师岗位的,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3、应聘非教师岗位的,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四)确定拟聘人员
1、依据复审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上级下达的进京指标限额,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最终落户、聘用事宜以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复为准。
3、招聘进程及相关通知、信息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nacta.edu.cn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zhaoyixuan1983@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硕博英才网”。同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后一起发送至邮箱:
A.个人简历;
B.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扫描件);
D.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A.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B.成绩单(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C. 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
2、此报名登记表信息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属实认真填写。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应聘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接到参加“统一复审面试”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统招统分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D.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E.个人简历。以上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及应聘要求
1、报名时不按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过程中如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学院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35]号)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聘用待遇
中国戏曲学院为北京市属高校,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3337110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戏曲学院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原文出处: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908/t20190823_84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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