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2020年9月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科研团队开展各类课题研究、项目规划、教学辅助工作以及团队其它日常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且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国(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4.本科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专业或建筑学专业的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
5.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和讲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应聘者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硕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city@hq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二)资格初审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应聘者可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查询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核
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面试考核。若比例未达3:1,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面试。面试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面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职业能力测试和体检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问题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况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职工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李老师0592-6167700。
华侨大学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s://jobs.hqu.edu.cn/info/1031/2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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