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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5:06信息来源: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一、学院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14年7月,是学校立足“四大方向”办学设置的二级教学单位之一。目前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数字出版、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本科专业。

学院坚持“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立足“建特色新闻学院,育优秀传播人才”的办学思路,服务甘肃文化大省建设、旅游强省战略,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现为甘肃省省委宣传部确定的甘肃省四所“部校共建”新闻学院之一,是全国高校数字出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调查中心“中国舆情调查与研究甘肃基地”,是索贝数码、中科大洋、中广上洋、华栖云等单位产教融合基地。

学院设有全媒体交互式综合演播厅、虚拟演播室、新闻编辑实验室、开放型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影视观摩赏析实验室、造型艺术创意实验室、数字出版实验室、影视节目译配实验室、全媒体资料库、语音分析与处理实验室、融媒体云平台大数据分析与处理实验室等实验室、网易甘肃兰州文理学院工作站、中国甘肃网兰州文理学院工作站。实验室总面积1715平米,设施设备总值近2000万元。

2020年,学院已被立项建设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点。2022年,新闻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师资雄厚,拥有一支理论、实务、创作一体化的师资队伍,竭诚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人士来校考查调研指导工作,并真诚期待您的加盟!

二、招聘专业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

招聘专业
学历 专业 岗位类别 联系人
博士 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 专技 李院长
18719800076
48978056@qq.com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和我校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3.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具有博士后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4.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发表科研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学院负责人邮箱,邮件和扫描文件的名称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二)考核面试

由学院对拟考察的博士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评价。

(三)资格审查

通过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证明。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核合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学校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组织审查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五)审批、公示、备案

1.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聘用意见,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提交学校研究。

2.公示。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聘用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并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引进待遇

1.根据《兰州文理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引进优秀博士人才分为四类,具体待遇如下: 

引进博士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安家费(含“陇原人才服务卡”相关待遇)(万元) 40 30 20 /
科研启动金(万元) 15 10 5 3-5

2.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各项待遇和学校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

3.到岗即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从事专业技术满两年,符合条件可定职副教授。

4.协助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兑现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高层次人才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政策待遇。

5.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学校可协助办理随调手续;不符合事业单位调动的,按照学校聘用制安排校内工作。

6.应聘人员正式入校后可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国内往返一次交通费及3日兰州市内住宿费。

六、联系方式

新闻传播学院招聘联系人:李院长 18719800076 48978056@qq.com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luas.edu.cn/

新闻传播学院网址:https://xwxy.luas.edu.cn/main.htm

新闻传播学院邮箱:lzwlxwxy@163.com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4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s://xwxy.luas.edu.cn/2024/0411/c620a11475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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