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一)学科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人才。具体要求见《“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http://zzrs.hue.edu.cn/8a/73/c1303a35443/page.htm)。
(二)学科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带领团队在学科领域取得领先水平的能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或国内教授或相当职称。具体要求见《“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具体要求见《“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四)光谷学子
近5年主持一定数量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体要求见《“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五)博士
青年拔尖人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其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参与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其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
博士专任教师 具有较好科研潜力,教学能力强,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参与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下表为招聘专业及人数一览表,各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浏览) 。
设岗学院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学院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1 | 光谷学者 | 黄红发 027-52104856 13971975453 842536801@qq.com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政治学、历史学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
教育科学学院 | 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光谷学者 | 张红梅 027-87943973 13720188569 512580335@qq.com |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 | 博士研究生 | 5 | 专任教师 |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学、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专任教师 | 刘永存 13628670868 scottland1234 @126.com |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须为中小学正高职称教师或特级教师) |
2 | 专任教师 |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光谷学者 | 沈友青 027-52104665 18627780104 future0104@126.com |
体育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为高水平运动员) | 2 | 专任教师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盛银花 027-52104937 13995534090 29715705@qq.com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哲学、经济学、法学 | 博士研究生(本硕阶段均须为英语类专业) | 2 | 专任教师 | 刘晖 027-52104590 15907195012 403463796@qq.com |
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硕阶段均须为英语类专业) | 1 | 专任教师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出版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陈瑛 027-52104753 13971014599 13971014599@139.com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数学、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肖海燕 027-52104683 13871032040 75584048@qq.com |
数学、教育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须具有中学教学经历,并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优先) |
1 | 专任教师 | ||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
1 | 实验教师 |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光谷学者 | 李莎 027-87943832 13871209545 8327295@qq.com |
物理学、天文学、课程与教学论(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机械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 1 | 实验教师 |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与工程、生物学、化学、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光谷学者 | 曾国平 027-52104910 13036156448 huashengxi2@163.com |
博士研究生 | 3 | 专任教师 | |||
化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
1 | 专任教师 |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材料类学科 | 博士研究生 | 3 | 光谷学者 | 王超 027-52104775 15927036557 33655614@qq.com |
材料类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及相近学科 | 博士研究生 | 6 | 专任教师 |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 博士研究生 | 5 | 专任教师 | 杨莉 027-52104761 18995611566 378732647@qq.com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税收学、经济统计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 | 博士研究生 | 4 | 专任教师 | 夏仕平 027-87943166 13986149029 416478375@qq.com |
艺术学院 | 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光谷学者 | 金波 027-87943645 13971421822 hueart@163.com |
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硕士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 8 | 专任教师 | ||
合计 | —— | —— | 85 | —— | —— |
四、引进待遇
(一)“光谷学者”岗位
引进类别 | 年度薪资 | 科研启动 经费 |
安家费 | 住房 | 配偶及子女 |
学科领军人物 | 80万元以上 (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
按协议方式确定 | 100万元 | 提供100m2以上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 | 安排配偶工作 |
学科带头人 | 60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 按协议 方式确定 |
80万元 | 提供100m2以上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 | 安排配偶工作 |
中青年学术骨干 | 30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 按协议 方式确定 |
40万元 | 提供60m2以上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 |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可按合同制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协调解决户口随迁、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 |
光谷学子 | 享受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待遇,另享受“光谷学子”岗位绩效8万元 | 按协议方式确定 | 20万元 | 提供60m2以上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 |
(二)博士
类别 | 年度薪资 | 科研启动经费 | 安家费 | 住房 | 配偶及子女 | |
青年拔尖人才(博士) | 享受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待遇 | 5—10万元 | 15万元 | 提供60m2以上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或提供租房补贴1500元/月(3年) |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可按合同制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协调解决户口随迁、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 | |
青年优秀人才(博士) | 享受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待遇 | 3—5万元 | 校内过渡房(免3年房租)+5万元安家费;或10万元安家费 | 协调解决配偶工作、户口随迁、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 | ||
博士专任教师 | 享受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待遇 | 理科3万元 文科2万元 |
备注:1.本人才引进待遇仅适用于本年度引进的人才。
2.博士符合“光谷学者”条件的,可聘为“光谷学者”相应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岗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应聘考核表》(点击下载),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ue.edu.cn)和设岗学院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设岗学院+岗位类别+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设岗学院联系方式在本公告第三条招聘专业及人数一览表中查询。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方式所列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3.年龄要求:教授4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40周岁及以下,博士35周岁及以下,硕士30周岁及以下,具体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4.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期限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视为不符合岗位招聘报考条件。
5.职称要求:应聘人员由原单位自主评审取得职称资格的,设岗学院资格初审时须按照岗位要求及我校职称资格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意见,经校职改办组织专家审核其是否符合我校相应职称资格条件后进入校级考核。除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外,其他学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具备我校认可的相应系列高级职称。
六、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负责,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公开监督。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学院面试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资格初审与学院面试。设岗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学院面试环节的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自行确定,试讲时间15分钟。设岗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择优、一事一议等简便程序进行。
(二)资格复核与校级考核。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岗学院推荐的校级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复核,确定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的人选。校级考核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专家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等环节进行,同意票数达到考核专家组人数1/2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时,学院面试成绩排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参加体检但未在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由设岗学院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若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备案。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五)聘用。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按相关程序签订首聘期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对公示无异议后的1个月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或3个月内未入职的拟聘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网站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hue.edu.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提醒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5271816
监督举报电话:027-52104786
原文出处:
https://www.hue.edu.cn/2022/0301/c14857a13499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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