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19年招聘非事业编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南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非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所学专业均需是招聘对口专业,第一学历为专业艺术院校或985或211高校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陶瓷艺术设计专业:要求熟悉工艺材料与陶艺实践操作(熟练掌握陶艺制作流程)。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要求有较熟练的服装工艺制作实践经验。有公司工作经验及海外访学留学经历者优先。
4.音乐表演专业:主专业方向为钢琴,海外访学留学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6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将填写后的①《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④毕业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⑤近期全身生活照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ucrsk@126.com,命名方式为设计艺术学院+xx专业教师+硕博英才网。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应聘者如与我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应主动告知,如实在《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中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设计艺术学院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和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在面试前告知考生。
(三)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则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开考比例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学校发布的后续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先先实际操作,而后笔试、面试的方式。
(1)实际操作。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采用“及格制”(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及格),即应聘者实操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才能进入笔试程序。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所必备的专业基本理论、业务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提问两个环节。试讲20分钟时间,应聘者自行准备本专业试讲内容。现场提问5分钟。
具体实际操作、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湖南商学院网站。
(4)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按实际操作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及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和心理测。
(六)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人事处、审计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学校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非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时间为六个月,期间工资按正式入职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4年内不得要求调离学校或调离所聘用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可到岗实习,实习薪酬按所聘岗位基础绩效的60%核发,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相关工资标准、聘用、解聘程序与上述非应届毕业生规定相同。实习期不计入试用期和合同期。若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则学校有权利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教师待遇。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郭老师,电话0731-88688060
邮箱:hnucrsk@126.com。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设计艺术学院
2019年5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nuc.edu.cn/column/zpxx/2019/1558335785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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