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涪陵研究院(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2023-2024年度招聘9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单位简介
西南大学涪陵研究院(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是以榨菜研究为龙头、新品种选育为核心,集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应用技术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重庆市重要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以榨菜为主的芥菜综合配套研究、杂交水稻优质抗病育种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研究三大突出的科研优势,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是南方芥菜品种改良与栽培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榨菜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24个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及科普平台的依托单位。全院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团队2个。
建院以来,累计完成国家及地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270余项次,获得各级科技成果奖92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4项、地厅级一等奖以上49项;育成农作物新品种58个;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制定国家标准1项,制定地方、行业标准7项,发表研究论文460余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4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研究成果在教学、科研、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300多亿元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8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相关证明报名。
2.往届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考核时提供。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并填写《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涪陵研究院)2023-2024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723847717,报名邮箱:29008120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向招聘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参加考核。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待遇
详见附件1
九、纪律要求
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上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附件:
1.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涪陵研究院)2023-2024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一览表.docx
2.重庆渝东南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涪陵研究院)2023-2024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flyjy.swu.edu.cn/info/1261/1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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