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音乐学院副院长公告(第七批)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4年博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0万余册。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2个省级研究机构,其中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3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建校以来,学校办学实力和综合影响力持续增强。以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学院副院长1名。
三、岗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思想素质高;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
(二)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不少于10年高校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
(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音乐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科研和业务水平突出,具有跨学科研究能力,熟悉“艺术与科技”前沿学科领域,具有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或实践创作项目和奖项的能力水平,能够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培养教师团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关于高校中层干部的基本资格、条件规定。
(五)应全职到校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待遇与工作目标
(一)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制定学科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学科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
2.协助院长推进博士点建设,参与制定建设方案、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保障建设目标落地。
3.整合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交流;协助组织申报各级重点学科平台和科研基地,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实践创作项目和奖项,提升学科影响力;协助优化教学管理流程,提升教学质量。
4.通过组织学术讲座、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引领青年教师成长,培养优质教师团队。
5.协助院长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
6.协助院长处理学院日常行政事务。
(二)工资待遇、引进经费和聘期工作任务目标等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sy053186522229@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为“音乐学院副院长+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硕博英才网”(如“音乐学院副院长+李某某+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2025.06+硕博英才网”)。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须以PDF文件格式报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教育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
(6)专业水平评议材料。根据附件类目(附件5)整合为一个PDF文档。
(7)其他能反映本人学术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材料等,整合为一个PDF文档。
(二)报名资格审核与专业水平初评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次专业水平评议,通过初评的应聘人员,接到学校通知后,参加公开招聘面试。
(三)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专业水平初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人选与岗位适配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依据合同内容,实行聘期考核与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9、86522213
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sdca.edu.cn/info/1055/22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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