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办转学字〔2021〕74 号)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人员(第二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四)具备所聘岗位必须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聘者应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年龄原则不超过30周岁。选聘重点向本科毕业生倾斜,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毕业生。
二、个人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个人报名
毕业生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要求(附件1)及个人意向,于9月27日18:00前向聘用单位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西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聘用申请审批表》(附件2)、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证明、获奖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聘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和考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由聘用单位安排面试和考核。
(三)录取
各聘用单位于10月7日12:00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zyfd@nwpu.edu.cn;学工部于10月8日17:30前将汇总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纸质版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zypz@nwp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四)体检
拟录取人员于10月10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
(五)公示
人事处于2023年10月12日,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3年11月1日办理入职。
附件2:西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聘用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XX单位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拟录用人员信息表(第二批).docx
原文出处:
https://renshi.nwpu.edu.cn/info/1264/169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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