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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9年5月公开招聘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9-05-13 14:11信息来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准备公开招聘如下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各1人。

三、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本科院校工作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条件。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具体要求 人数
岗位1 办公室副主任 取得硕士学位,管理7级职员(或中级职称)职务3年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管理岗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外语能力强,具有国外留学或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1名
岗位2 人事处副处长 取得硕士学位,管理7级职员(或中级职称)职务3年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学管理或人事管理经历,熟悉高校师资培训和人力资源工作,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名
岗位3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取得博士学位,45周岁(含)以下(1973年5月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1名
岗位4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取得博士学位,45周岁(含)以下(1973年5月1日后出生)。政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专业,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相关专业及学科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历 1名

注: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岗位3、岗位4必须先取得我校2019年特岗招聘计划岗位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名应聘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应聘者可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530日,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到wrz666@qq.com邮箱,并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应聘者另可提供个人简历、所研究的课题、论文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研究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单个岗位报名应聘人数若少于3人,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告知应聘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向报名应聘者发出考试等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二)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96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原高校相应工作证明。

1.岗位1、岗位2考试方式:如符合岗位1、岗位2的单个岗位报名应聘人数≥6人时,将安排无领导小组形式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无领导小组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3人≤单个岗位报名应聘人数≤5人时,不进行无领导小组筛选,报名应聘人员全部入围结构化面试环节。

无领导小组成绩只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应聘人员的职位匹配性、能力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3、岗位4考试方式:采取先“我校2019年特岗招聘计划岗位选拔形式”,后“岗位1、岗位2考试方式”叠加进行的方式。

(三)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报名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度,特别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难攻坚的情况。

4、因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人员。

(四)公示、任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经招聘单位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研究确定拟任职(聘用)人员并进行任前公示;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网站公布,供报名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692901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组织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6926(魏老师)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1959

原文出处:

http://61.153.0.133:8081/Article_Content.asp?Article_Id=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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