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前身为1928年由蔡元培、林风眠先生创建的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现代最早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高等美术院校,是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创始之地,被誉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摇篮”。
我校是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双获A+等次,学科评估成绩位居全国艺术院校榜首、浙江省属高校榜首。
学校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张江三大校区,和建设中的良渚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教学类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岗);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8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智力的若干规定》(国美人发〔2019〕1号),2019年我校继续对确定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caa.edu.cn:8080/zpNew/index.do)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仅限顺丰速运或邮政EMS)或直接送达至我校人事处,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10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统战)部(邮编:310002)。
(2)报名材料(请自留原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包括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最高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④学术成果。应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9-45)的人员,须提供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根据我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校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成绩构成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按笔试(专业测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2、笔试(专业测试)
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9-45)采用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我校将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察,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通知公告”栏目和“中国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栏目/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164623(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一)我校艺术类专任教师的招聘工作将于近期对外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10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统战)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0571-87164617(原老师、潘老师、谭老师),0571-87164784(王老师、顾老师)。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19年第四批,专任教师岗位).xlsx
2019年5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9/5/14/art_1443681_3405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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