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据《沈丘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沈发[2020]3号),结合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
二、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求和用人单位需求实际,拟引进42名高层次人才,详见《沈丘县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有较强的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沈丘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沈丘县委的领导下,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需求征集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向县委编办申报用编需求意向,原则上空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二)计划审定
1.县委人才办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依据用人单位三定方案、职责职能、岗位设置、业务开展等情况,对各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审核。
2.审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至各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县委人才办报送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告。
(三)发布公告
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经审定同意后,由县委人才办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发布公告。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专业与学历一致,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一致。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24: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登录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下载《沈丘县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sqrcb3366@163.com)。
3.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随时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再次开展资格审查,逐一审查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原件。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意向人选名单。
3.采取结构化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方式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参与面试的考官主要由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参与面试打分,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行业领域专家应占一半以上,设主考官一名。
4.面试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80分。所有参与打分人员都要在面试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为递补政策的最后环节,体检合格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县委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周口市2022年统一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公示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需变动岗位、调动单位、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辞职离职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县委人才办审批,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否则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到管理岗位工作者,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七级、八级职员岗位等级确定;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者,优先考虑职称评定。
六、信息发布
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为本次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咨询电话:0394-522669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henqiu.gov.cn/newslast_34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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