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0年统招博士后招收公告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拥有12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苏州大学于1995年经国家批准设立第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迄今共设立了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流动站数量位居全国地方高校之首。苏州大学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未来将重点建设一支规模与质量并举的博士后队伍,打造一支有活力、助力“双一流”建设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后备队伍。
一、招收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 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领域具备突出科研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 符合我校学院(部)科研工作站招收条件。
二、招收学科
数学、统计学、基础医学、畜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哲学、政治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物理学、光学工程、体育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法学、教育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临床医学、护理学。
三、工作期限
在站时间为三年。
四、相关待遇及支持措施
(一)统招博士后人员聘期内的总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奖补金两部分构成。绩效评估优秀者的总薪酬为10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的总薪酬为80万元,绩效评估合格者的总薪酬为60万元。
1. 基本年薪:20万元(去除学校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之后的税前收入),按月发放。
2. 奖补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
(二)提供0.1万元/月的租房补贴(不计入总薪酬)。
(三)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项目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学校的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四)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五)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五、申请方式
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院(部)工作站的联系邮箱,应聘材料包括:申请人个人简历及近3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苏州大学博士后网站:(链接)
六、2020年统招博士后招收计划
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王欢
联系电话:0512-67503953
电子邮箱:bgb@suda.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凌云楼60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原文出处: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21_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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