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招聘辅导员和部分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2022年学校专职辅导员和部分管理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待遇
(一)辅导员岗位计划招聘10人。编外合同制聘用。
(二)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人。编外合同制聘用。
(三)聘用待遇参照学校同类在编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执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师德师风高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人员。
四、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22日24:00,通过人事处招聘网络系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组织资格条件审查,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资格验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3)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4)英语等级证书;(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和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6)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9)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10)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四)考试选拔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确定。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学校聘请校内外高级职称专家封闭命题或委托校外高级职称专家命题,试卷分A、B卷,笔试过程管理参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执行。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按岗位分组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前后通过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公布(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试题由校内外高级职称专家封闭命题或委托校外高级职称专家命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考官数4人以上,考官原则上具有本领域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考生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过程中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质量,实际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学校分岗位汇总合成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谈话、函审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和公示
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公示前需签订诚信协议。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学校可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替补不超过两次。
(七)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待本人档案转到学校后,签订《安徽工程大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六、其他规定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因未按规定报名、未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未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入职后被查核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解除人事关系。
(三)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硕士研究生首聘期3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
(五)博士研究生应聘辅导员岗,参照教师岗博士招聘实行综合考核的形式,可享受学校教师岗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档待遇(不包括其中的科研启动经费、目标待遇和配偶安置)。
(六)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2022年8月21日之前报到入职,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导手册.doc
原文出处:
https://rsc.ahpu.edu.cn/2022/0705/c4948a17669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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