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中心2023年5月招聘聘用编人员4名启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聘用编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学生关心关爱办公室管理服务岗1人,综合服务办公室管理服务岗2人,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管理服务岗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学生关心关爱办公室管理服务岗
1.负责开展学生诉求“接诉即办”工作,对学生诉求进行分级、分类、分流、分办;
2.负责对学生诉求的办理情况进行追踪,针对复杂诉求组织协调学生座谈会等工作;
3.负责开展学生诉求及办理结果的数据统计分析和材料报送工作;
4.协助组织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处理学生诉求情况的评价工作;
5.协助开展线上学生诉求平台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服务办公室管理服务岗
1.负责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学生服务大厅的条件建设、业务拓展、人员培训及运行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学生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中心宣传、对外联络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管理服务岗
1.负责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学分认定与转换、奖学金评定等工作;
3.协助组织各级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培育各级各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类其他工作。
三、聘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素养,品行端正;
2.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理工类、管理类相关专业或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主动性、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6.工作踏实认真,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团队合作,能吃苦耐劳;
7.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立即到岗开展工作。
四、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为聘用编人员,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2.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用编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3.具体待遇按学校聘用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4.工作地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或沙河校区,自行通勤。
五、招聘流程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生中心聘用编人员招聘信息汇总表》及本人认为有助于应聘的其他材料,发送至xszx@buaa.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
2.简历遴选,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入围人员,原则上2023年6月5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即为简历遴选未通过,遴选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出处:
https://rsc.buaa.edu.cn/info/1049/48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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