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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招聘思政辅导员启事

发布时间:2020-12-24 15:52信息来源: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思政辅导员3名(其中男性至少一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由所在学校主管学生教育部门开具证明。

三、优先考虑条件

1.心理学专业、计算机类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

2.有在本科高校担任过辅导员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1.在本科高校担任过辅导员者,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科高校担任过辅导员者,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须提交的材料: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加贴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其他认证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

(6)中共党员证明。

(7)学生干部证明。

(8)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能说明自己专业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9)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注:上述材料纸质版请统一按A4纸大小、左侧装订;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思政辅导员+姓名。

3.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于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快递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寄达学院人力资源部。以快递和邮件寄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或电话进行通知回复。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三)考试及心理测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心理测试集中统一安排。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参加应聘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报名岗位要求审核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六)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1.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统一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被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2.被录用人员工资、津贴等薪资福利待遇按照学院同类在职人员水平发放。

七、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788602聂老师、高老师

0591-83750201黄老师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北门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3.邮编:350002

4.电子邮箱:5605071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应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07756(纪委办)。

4.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所有。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聘思政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docx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fdzcxy.edu.cn/read.asp?id=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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