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11月招聘部分教辅人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部分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科研助手4人,聘任制人员和新机制人员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8日至11月30日。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聘任制人员请填写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应聘新机制人员请填写《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二级单位招聘专用电子邮箱(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四、薪酬待遇
聘任制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新机制合同工(全日制本科)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待遇可咨询0668-2923182。
五、考核方式
考试(或面试)由我校二级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由二级用人单位自行通知。考试(考核)合格者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前往茂名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并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后,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原文出处:
https://www.gdupt.edu.cn/renshichu/info/1045/32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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