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9月招聘10名辅导员公告
“集聚英才,共筑高地,深职有你,共创未来”。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教育事业的海内外人才加盟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充分施展才华,携手共建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硕士岗位:10人,其中男辅导员6人,女辅导员4人,详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9月辅导员招聘岗位》(附件1)。
二、学校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学校,其前身是1993年创建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6月,教育部批准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对接国家所向、深圳所需,秉持“德业并进、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2019年,学校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双高计划”首批10所A档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西丽校区、华侨城校区、深汕校区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4500余亩,总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学校设有本科教育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传播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务外语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数字创意与动画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等教学单位,建立15个专业群,开设全日制本科专业6个,全日制专科专业88个。
学校立足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8门,近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6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6项,2018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实现了广东省各级各类教育在特等奖上零的突破。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07部,获全国教材建设奖3项,其中特等奖1项。学生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3枚;近五年,获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28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获奖牌18枚(其中金牌8枚),在国际基因工程大赛中连续四年获全球金奖。累计培养全日制毕业生近20万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学校积极推进多元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华为、比亚迪等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特色产业学院17所,建成全国首家经华为认证授权的ICT学院支持中心,与39家行业龙头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探索构建的产教深度融合模式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向全国推广的“深圳经验”。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占比42.0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比44.8%,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76人。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90%。现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500余人次,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2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技术能手6名;引进诺贝尔奖团队1个、院士团队4个,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坚持“立地顶天”的应用科研导向,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3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8项;累计科研到账经费超7亿元,横向技术服务与培训年均到账经费5200余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和PCT专利382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107个,技术研发和服务覆盖中小企业近2000家;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2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部级9项;立项省部级科研平台27个,组建5个院士工作站,成立12个应用技术创新中心、1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高端智库和创意中心。自然指数排名连续两年位于全国前200名。
学校全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6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成9个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10个国际职业教育平台。
学校肩负改革攻坚和创新突破使命,取得了一系列示范性建设成果。荣获“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荣誉称号。
三、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除各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外,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注册并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至2023年10月6日中午12:00。
3.在线填写报名表时,须同时上传以下材料附件:
附件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须上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2.诚信承诺书,上传手写签字扫描件。
附件3.文字材料:业绩、科研成果、获奖等上传佐证材料。
以上3个附件均须扫描成1份PDF文件上传。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5-82472663,0755-25826015。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通知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具体如下:
硕士:笔试+面试。
普通类硕士岗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校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五)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办理入职手续。
五、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按聘任制方式进行聘用管理。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六、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在岗教职工(含临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务必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三)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6-0755-2601949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电子邮箱:renshi@szpt.edu.cn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9月辅导员招聘岗位.xlsx】
原文出处:
https://www.szpt.edu.cn/info/1025/11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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