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广西教育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创办于1953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自治区直属成人本科高等院校。
学院现有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法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等6个二级教学学院,设有33个成人本科专业、40个普通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学生辅导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能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潜心教书育人,服从组织安排;
(六)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办公技术和方法;
(七)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八)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级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九)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发布地址: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http://www.gxec.net.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http://www.gxec.net.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6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寄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进行网上电子邮件投寄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按要求制作个人简历(按附件4格式要求制作),将上述附件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我校的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序号+姓名+硕博英才网”(如:01岗位+张三+硕博英才网)。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通过投寄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仔细核查邮件里是否含有报名附件材料,并注意查收由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指定邮箱自动回复的考生报名材料已收悉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间内进行电话确认。
4.报名邮箱:jyzzbrsc@126.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
5.联系人:吴老师、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5628816。
6.我校不接收纸质应聘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缴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初审。我校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
3.复审及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现场确认。
4.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已通过现场复审并缴费的,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5.资格复审与现场确认及缴费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于初审结束后2周内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发布。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辅导员岗位1”的考试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招聘岗位中“辅导员岗位2”的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1.笔试
须笔试的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如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等情况的,经上级部门核准后,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发布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于资格复审结束后2周内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发布通知。
2.面试
须笔试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上级部门核准后,按实际符合入围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调整比例。应聘“辅导员岗位2”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
(四)考核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广西人才网及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6930(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1: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教育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
广西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1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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