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2020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的保障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相关专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概况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是由邯郸市委、市政府决定申报成立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职能是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教师,选聘人数共81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和专业范围详见《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2019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1)。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海外留学人员需经教育部认证)。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次选聘,且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邯郸市教育局网站和邯郸市农业学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2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合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提交电子表格、其它材料提交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dkjzyxyrsx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提示:(1)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2)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邮件,报名截止日期后新增材料均无效。
3、现场交验报名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交验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0日
报名材料交验地点:邯郸市农业学校办公楼303室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90号
4、报名材料列表:
(1)填写后的《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2019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和所在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
(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7)读研期间获奖学金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课题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其它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9)三张与报名表同版的本人小二寸照片。
注意: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样一份),到现场审核点交验报名材料,验证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交还本人。
5、资格审查
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测评。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由选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邯郸市教育局网站和邯郸市农业学校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逐一通知到有关应聘人员。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
注意:准予参加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不同岗位测评范围,在邯郸市教育局网和邯郸市农业学校网公示。
(三)测评
测评由基本条件评估和综合能力测评两部分组成。满分120分,其中基本条件评估20分,综合能力测评100分。
1、基本条件评估
基本条件评估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进行评分,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计分方法如下:
(1)研究生就读院校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计4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的记3分;研究生阶段获得奖学金每一次记1分。封顶分数为5分。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一篇计3分,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每一篇计1分;出版著作独著记3分,合著主编记3分,副主编记2分,编委记1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计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计2分,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前三名计1分。封顶分数为9分。
(3)获得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者正高级计4分,副高级计3分,中级计2分,初级计1分,同系列取最高级别计分,且不重复计分;获得与应聘岗位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者记2分。封顶分数为6分。
2、综合能力测评
(1)综合能力测评时间:拟在2020年3月初进行,具体参加测评时间,请关注邯郸市教育局网站和邯郸市农业学校网站,查看并打印《2019年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教师选聘综合能力测评通知单》。
(2)综合能力测评是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讲课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测。测评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试讲,满分70分,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是答辩,满分30分,时间5分钟。两部分连续进行。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一岗位应聘者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
试讲,将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应聘者综合能力测评顺序。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测评要素为:专业知识、课程组织、心理状态、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等。
答辩,试讲结束后,测评组根据答辩题目对应聘人员提问,答辩测评要素为:思维能力、认知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
测评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按“体操打分”方式分别计算试讲分数和答辩分数。即每项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该项得分。两项分数相加,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测评分数。
3、按测评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测评总成绩=基本条件评估分数+综合能力测评分数
根据各岗位测评总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比例内末位测评总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能力测评分数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称较高者。如仍不能确定,则由选聘小组对同分者进行笔试,按笔试分数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0年应届毕业生入选体检名单的,必须在2020年8月1日至8月5日期间,携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到邯郸市农业学校办公楼303室验证。验证合格者集中安排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未按规定验证、验证不合格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和邯郸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筹建办提出聘用意见,经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聘任人员按职称评审与聘任有关要求需要在3年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获取人员将解聘合同。
七、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聘负责人员和参与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持选聘政策、计划、资格条件、测评、考察和聘用程序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0-5500866(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
监督举报电话:0310-6269879(邯郸市纪委监委驻邯郸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公开选聘81名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jyj.hd.gov.cn/newsInfo.aspx?pkId=4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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