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 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2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隶属于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1072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现开设有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生产过程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药学、护理学等53个专业。现有教职工618人,其中专职教师555人,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纪委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处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2名。详见附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2018、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详见附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avc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
cn/default.aspx?sid=37,进入“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8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我院招聘专业、学历、择业期等条件的要求。报名资格是否通过,学院将在报名系统中做出及时答复。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现场确认、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参加笔试人员注意事项等。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忠勇,联系电话:0371-8663839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 “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与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学院公布的面试题目、时间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学院成立试讲与答辩评审小组,试讲与答辩评审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硕士和本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党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01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招聘单位: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博士4人,硕研14人,本科2人,合计20人) |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建筑类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软件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3 | 专业技术人员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4 | 专业技术人员 | 机电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5 | 专业技术人员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6 | 专业技术人员 | 哲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7 | 专业技术人员 | 土木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8 | 专业技术人员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9 | 专业技术人员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0 | 专业技术人员 | 软件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1 | 专业技术人员 | 会计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2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3 | 专业技术人员 | 免疫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4 | 专业技术人员 | 车辆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5 | 专业技术人员 | 机械电子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6 | 专业技术人员 | 电子科学技术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7 | 专业技术人员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8 | 专业技术人员 | 环境艺术设计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9 | 专业技术人员 | 车辆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20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原文出处:
http://www.ha.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dc2dd925fd9f40409453c2aa24db7c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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