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招聘人才启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1929年的华中大学教育学院音乐组,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人,教职工近90人。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3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一流学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我院2018年至2020年拟招聘教师人才14人。其中2018年已招聘2人,尚需要招聘12人。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三年招聘计划可打通使用。同时,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包括“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艺术“****”、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等以及学校“学者名师支持计划”,如“桂子青年学者”、“桂子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者可直接与我院联系,一人一议。为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人员):一般应具有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艺术院校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需达到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次岗位条件。特殊人才参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所列各类人才计划要求执行。教授、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副教授、副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应届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2.讲师及以下岗位教师: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博士(音乐和舞蹈专业技能型岗位为上述院校毕业的博士或优秀硕士),且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音乐和舞蹈专业毕业生须在CSSCI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原则上应届博士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有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二、招聘相关要求
1.各类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通过人事部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218.199.196.16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各类应聘者还需要将个人完整应聘材料发送到音乐学院邮箱,Email:97314108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专业方向+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2.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招聘的新进教师毕业于海外的博士原则上不能少于当年新进教师的1/3。毕业于我校的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直接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别优秀的,需博士毕业后在校外有2年及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后方可申请来校工作。
3.教师的招聘要特别加强面试、试讲和科研水平等环节的考核工作。新聘人员要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要注重个人品格、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考察。
4.学院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提交人事部(人才办)复核。经人事部(人才办)复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学术评价和面试考核。我院召开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我院将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部(人才办),人事部(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5.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由合同约定。聘用期满学校将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讲师及以下教师岗位实行预聘制,聘期由合同约定,聘期考核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三、近期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学者名师支持计划”项目简介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8]7号)有关规定,学校设“资深教授”岗位、“博雅学者”岗位、“桂子学者”岗位、“桂子青年学者”岗位等,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应聘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其中“桂子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年龄38岁以下。一般应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访学)经历;没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访学)经历,成果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申报。(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3)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在《中国音乐学》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重要奖项等。(4)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在本专业世界排名前50位的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SSCI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者可优先选拔。
入选者享受以下待遇:(1)“桂子学者青年项目”聘期为三年。聘期内除按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每年额外提供人民币10万元/年薪酬补贴。(2)学校为“桂子学者青年项目”校外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3)校外入选者的安家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子女入学等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不含已招2人,共12人)
年份 | 一级学科 | 学科方向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招聘条件 |
2018 | 音乐与舞蹈学 | 中国音乐研究 | 讲师 | 1 | 博士,开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音乐教育、传统音乐等课程教学及研究工作 |
音乐教育研究 | 副教授 | 1 | 博士,开展作曲教学及研究,推动作曲专业学科发展 | ||
2019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教育研究 | 讲师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开展器乐(西洋乐器)教学及研究 |
讲师 | 2 | 博士或优秀硕士,开展声乐教学及研究,代表学院参加全国和全省重大演出或带领学科发展 | |||
讲师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担任合唱指挥的教学与研究,推动合唱学科发展 | |||
副教授 | 1 | 硕士及以上,舞蹈编导或者古曲舞基训课程教学及研究 | |||
中国音乐研究 | 讲师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开展器乐(民乐)教学及研究 | ||
副教授 | 1 | 博士,开展音乐教育、传统音乐教学及研究 | |||
2020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教育研究 | 讲师 | 1 | 硕士及以上,舞蹈编导或者古曲舞基训课程教学及研究 |
副教授 | 1 | 博士,担任合唱指挥的教学与研究,推动合唱学科发展 | |||
中国音乐研究 | 讲师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开展器乐(民乐或西洋乐)教学及研究 |
五、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联系人为院党委书记冯圣兵,电话:027-67867062,邮箱:97314108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9年6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hr.ccnu.edu.cn/info/1004/44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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