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三峡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成立的湖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三峡大学地处世界水电之都、长江三峡工程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8年,学校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校现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三峡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三峡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10.42.36.200:8080/zpNew/index.do),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且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免笔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并形成引进或不引进的考核意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有关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分别由三峡大学指定医院和三峡大学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峡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三峡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由主管部门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三峡大学网站(http://210.42.36.200:8080/zpNew/index.do)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发布网站,三峡大学网站(http://210.42.36.200:8080/zpNew/index.do)为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7-6392071(三峡大学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717-6393833(三峡大学纪委办公室)
三峡大学
2023年11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311/t20231130_4982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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