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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4年诚邀海外优青依托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4 14:29信息来源: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高校。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数学在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重大突破,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校汇聚了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强校是第一战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近年来,学校人才队伍活力日益彰显,人才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成效持续提升,湘潭大学以辉煌事业、优厚待遇、真挚感情、崭新面貌,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3.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4. 具有博士学位;

5.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6.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7.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8.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4年2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根据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4月1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四、支持保障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

100-300万,期限3年。

(二)学校和地方支持举措

1.职业保障

提供事业编制,直聘教授三级。

2.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60-80万元/年,按照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及地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个税减免等专属服务和优惠政策。

3.科研经费

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具体金额“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4.团队支持

授予博导资格,学校单列博士生、硕士生招生指标,不限博士后招生指标;根据研究需要,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和办公场所,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

5.购房补贴

学校提供不低于120万元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税前,湘潭商品房均价5500元/㎡左右),另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地方政府不低于30万元的引才奖励。

6.配偶安置

人才配偶如有编制且上级政策允许,则编制内调入学校或湘潭市工作;如无编制,则以校聘合同制方式安排工作;符合编制内岗位招考条件的,可按政策参加学校和湘潭市编制内岗位公开招聘考试。

7.子女入学

子女直接安排入托校内幼儿园或者直接就读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湘潭大学共同建设、湘潭市主管、长沙市一中全面支持建设与领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全日制公办学校)。

8.父母养老

父母来潭居家养老的,发放5000元/年养老消费券。

9.其他

对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入围答辩但未入选的人才,提供事业编制岗位,直聘校聘教授,享受40-50万元/年的薪酬待遇,一次性引进待遇“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五、联系方式

诚挚邀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才与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联络,尽快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络邮箱(见以下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标注“优青(海外)申报意向”,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经相关学院审核,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联络并支持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一)学院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方式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人才政策咨询

联系人: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86-731-58292074,+8618075851166

联系邮箱:rcb@xtu.edu.cn

(三)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湘潭大学科技处项目科陈老师

联系电话:+86-731-58292064,+8615197263662

联系邮箱:k-jh@xt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7yJ-YZyCEneX-uW0YRL8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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