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药学院2021年3月招聘科研管理人员1名
经学校批准,吉林大学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II类)人员,具体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科研管理岗1人,主要职责为科研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外语水平。
(五)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wangxinlu@jlu.edu.cn,压缩文件包应命名为“人才派遣应聘+姓名+最高学历+硕博英才网”(文件大小须小于10MB),无需现场报名。
1.填写《应聘申请表》(附件1),本人签字、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名为“报名表+姓名”。
2.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为PDF文档,图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应为本人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6:0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
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药学院进行学历资格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应聘申请表》不符的或有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包括职业能力、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在学校主页(www.jlu.edu.cn)通知公告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审查。
(六)体检
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于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派遣手续。
(七)派遣手续
学校组织药学院、拟聘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II类)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吉林大学事业编制,不享受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强
联系电话:(0431)0431-85619252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jlu.edu.cn/info/1095/49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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