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9﹞34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金陵科技学院网站(www.jit.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2019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 年6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金陵科技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zp.jit.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双向推荐表扫描件),岗位信息表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提交政治面貌证明材料扫描件等。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初审
学院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22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及处理
应聘人员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3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6月24日9:00-11: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4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4日24:00前登录金陵科技学院人事招聘网,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报考。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以打印准考证人数为准)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学校将于2019年6月25日上午11:00前电话通知相关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含其他测试)和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含其他测试)
(1)笔试内容:岗位基本知识、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部分岗位需参加其他测试,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他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笔试(含其他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含其他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
2、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
笔试(含其他测试)结束后,在笔试(含其他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确定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人选。
(1)资格复审
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前,对取得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19年毕业生须于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金陵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
金陵科技学院 陆老师:(025)8618810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金陵科技学院 张老师:(025)86188601
六、招聘工作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附件: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金陵科技学院
2019年6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6/t20190610_156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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