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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9-14 10:29信息来源: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扩大师资规模,优化队伍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当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一)报名时间、地址、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15日09:00-2020年12月28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09:00-2020年12月29日16: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17日09:00-2020年12月30日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9月18日09:00-2020年12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且经初审水平达到学校的要求,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以南京工业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通过召开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方式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与南京工业大学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电话:025-58139140,58139291

Email:hr@njtech.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联系人:邹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工业大学

2020年9月11日

附件: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9/11/art_44465_9502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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