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3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学生管理、一线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2021年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年12月15日09:00-2021年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2021年1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2021年1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1月15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异议处理时间结束后适时组织考核。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二)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zp.njrts.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2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五)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含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zp.njrts.edu.cn)进行公布,并以短信(106开头的群发短信,请不要设置拦截)进行提醒。没有按照公布的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邮箱:ntyrczp@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2/14/art_78506_9603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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