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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2021年4月招聘青年研究人员1名启事

发布时间:2021-04-07 13:48信息来源: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拥有一流药学、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和创新平台,具备完备的药学、中药学学科体系。

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促进政策制定的新技术、新工具和新方法,是服务、引领、规范和支撑药品监管的一门新兴的前沿交叉学科。为发挥我校在药品监管政策研究与药物科学研究领域的优势,我校于2020年6月成立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重点布局药品监管科学理论创新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并于同年挂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依托研究院资源成立的药品监管创新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也已获批成为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

为加快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建设,吸引海内外有志于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的人才汇聚中国药科大学,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研究人员(1名)及高层次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科研工作,品行端正、工作勤奋、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药学类、公共卫生、公共管理、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3.愿意投入药品监管科学、药品监管创新与评价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已发表多篇相关领域国内外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在医药卫生政策研究领域取得公认标志性成果;

2.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3.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特聘副研究员、兴药青创学者、特聘研究员。

(二)青年研究人员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已发表相关领域国内外高水平科研论文3篇以上,熟练进行英文论文写作;

3.已参与医药卫生政策研究领域相关研究,能够独立开展课题研究;

4.有从事医药卫生政策、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实践经历和经验者优先。

三、待遇

1.青年研究人员,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享受我校同年博士应届毕业进校在职教师的工资和绩效津贴待遇(含住房公积金、医疗、社保等)。

2.特聘副研究员或特聘研究员要求及待遇详情请参见链接如下:http://rsc.cpu.edu.cn/ca/73/c4824a51827/page.htm;兴药青创学者要求及待遇详情请参见链接如下http://rsc.cpu.edu.cn/f5/5b/c4824a128347/page.htm。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提供详细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近5年发表的2篇代表性论文和研究报告全文(主要完成人或执笔者);

2、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组织初审、报人事处;

3、组织面试;

4、报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批。

五、联系方式

Email:NDPE_CPU@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811513766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经管文楼4楼

邮编:211198

招聘监督电话:025-86185570

原文出处:

http://rsc.cpu.edu.cn/39/e5/c4821a14589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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