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公告(第二批)
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4日09:00-2021年9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4日09:00-2021年9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4日09:00-2021年9月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4日09:00-2021年9月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贺老师,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财经大学
2021年6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6/3/art_78506_9837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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