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8月31日之前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生报名。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9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30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7月1日16:00;
4. 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7月1日18: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7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pi.edu.cn)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7月4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邮件等方式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核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核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一)考核时间
2021年8月7日安排第一轮招聘考核。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则相应岗位笔试。
(二)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正式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4.体育部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省级以上获奖证书或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专项证明材料等。
(三)考核方式
1.所有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为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如某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相应岗位考核方式更改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p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并同时在该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名次。面试办法、面试合格线、满分标准及面试成绩告知方式同上述要求。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进行递补,递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8743302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3022
联系人:叶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6/21/art_78506_985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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