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江苏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性质
硕士研究生聘用性质为学校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办理事业编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五)招聘对象中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2年内的,应聘时按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rczp.jsnu.edu.cn/或http://202.195.67.42:9080/(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不需上传附件)。同时需按照岗位表下方备注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压缩后(压缩文件以“岗位号+姓名”命名),于报名截止前发至邮箱rcb@jsnu.edu.cn,邮件主题为“岗位号+姓名+硕博英才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师范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请报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及组织
(一)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位考生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4
邮箱:rsk@jsnu.edu.cn
联系人: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396
联系人:费老师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第二批).pdf
江苏师范大学
2021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rsc.jsnu.edu.cn/06/17/c1899a32923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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