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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9:03信息来源: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为:

1.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思政教师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9日9∶00-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9日9∶00-5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9日-5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9日9∶00-5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9日9∶00-5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专职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要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始年月日);报考思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要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本科的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时间待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提前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一)考核方式为:

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笔试考核重点考察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思政教师岗位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思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1:15,则先由学校组织理论测试。理论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笔试考核重点考察思政教师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后参加试讲、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心理测试前进行,思政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凡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材料;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六个月内);

(6)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

(8)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1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42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 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4/18/art_78506_10866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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