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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党校2025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17:41信息来源: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2025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更高质量为党育才,更高水平为党献策,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5年计划选聘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学科建设急需的中青年人才8名,来校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或资政研究岗位工作。(青年人才学科方向目录详见附件1)

二、待遇保障

(一)属地支持政策。根据大连市“兴连英才”计划,经审核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2.3或登录大连人才网查询),可享受30万-50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补贴、住房保障、人才周转住房、子女入学、户籍办理、交通出行等系列优惠政策。

其中,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或者科研和决策咨询奖一等奖第一作者可享受“大连市引进高端人才”120万元安家费补贴;获得“全国党校系统科研和决策咨询奖二等奖第一作者”可享受“大连市引进青年才俊”30万元安家费补贴。(详见附件4)

(二)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一事一议”N项特办政策

符合下文关于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不受附件1学科方向限制,校(院)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选聘人才待遇等相关事宜。

(三)校(院)“引才10项特别支持政策”

选聘人才除享受专职教师平常工作日不坐班(新入职教师集中孵化期或来校第一年除外)、带薪寒暑假、定期体检等常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10项“校(院)引才特惠政策”。

1.住房保障。家住大连市主城区以外的人才可申请使用人才周转住房或过渡宿舍。

2.职称评审直通车。博士毕业来校工作满3个月即可申请考核确定讲师(中级)职称,中级聘用且工作满2年即可申报参评副教授职称。副教授聘用满5年即可申报参评教授(正高级)职称。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或博士流动站出站人才,在职称评聘等方面可“一事一议”。

3.岗位聘用优先过。校(院)对于新入职的优秀人才,结合试用期内综合表现和空岗情况,优先考核聘用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于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可申请特设岗位予以优先岗位聘用。

4.“优课优酬、优绩优酬”重奖激励政策。为鼓励广大教研人员潜心治学、虔诚问道、悉心育人,校(院)自2020年起实行“优课优酬、优绩优酬”重奖激励政策,按照多劳多得、不设上限的原则,每年核增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门用于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奖励资金逐年递增,奖金总额纳入个人公积金缴纳基数,实属系统内外超高且实惠的隐性福利待遇。

5.“综合性创新工程”专项资金保障政策。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实行“综合性创新工程”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为全力保障人才来校后的教学科研、学习进修以及学科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校(院)鼓励人才来校后积极申报教学、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学科建设等综合性创新工程项目(配套资金上不封顶),确保人才安心、专心、暖心开展工作。

6.广阔而丰富的学习平台和培养措施。校(院)高度重视人才培育工作,每年选派教师到中央党校(行政学院)、中央社院、山东省委党校、上海市委党校、辽宁省委党校等国家、省级校(院)和高校以及各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学习进修、访学调研等50余人次,参加各类社会邀约、兼职、评审等30余人次,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实践锻炼10余人次,为教师配备学术导师一对一辅导100余人次。人才培育三大工程(夯基、攀登、达峰)、“一人一策”15项培养措施、新入职教师集中孵化管理、职工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教学名师工程等“五大育才工程”项目覆盖全体、突出重点、涵盖目前市场几乎所有培训途径,共同助力各类人才快速成长成才。

7.支持提升学历。校(院)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从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在职提升学历,攻读博士和博士后。

8.来校面试待遇。大连市以外来连应聘人员,校(院)免费安排食、宿。

9.提供实习岗位。校(院)为在读博士或在研博士后流动站人员提供来校实习岗位。实习期间,提供免费早午餐和购买意外伤害险。实习期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优先安排面试或考核。

10.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校(院)为引进的优秀人才配备服务专员,全程提供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待遇落实、入职后协调保障等各项服务,实现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校(院)学科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服从校(院)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科研或资政成绩突出,正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近5年主持完成或近2年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

(2)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核心期刊发表4篇及以上(均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3)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第1位)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排名第1位)。

(4)近5年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奖一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作者)。

(5)讲授课程被评选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或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精品课程或获得中组部好课程。

(6)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同层次人才荣誉称号。

(7)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2.学术骨干。具有中级(须为事业编制)或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或资政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近5年主持完成或近2年在研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均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3)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第1位)。

(4)近5年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奖二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作者)。

(5)讲授课程被评选为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或省社会主义学院精品课程或获得省委组织部好课程。

(6)获得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青年拔尖人才等同层次人才称号。

(7)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3.青年人才。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具备较好研究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独著或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2)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独著或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撰写国家或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

(4)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接收简历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swdx.dl.gov.cn)“队伍建设”专栏或者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下载《中共大连市委党校人才选聘报名表》(附件6)。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简历(入围面试人选,现场核验简历中所列的各项证书、成果原件),并发送2篇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版(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学科领域(一级学科)+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硕博英才网)。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校(院)根据收到的简历和学术成果,定期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入围面试者将会收到试讲或考核通知。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根据应聘岗位不同分类进行。应聘专职教师岗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题目自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功底、课堂组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综合能力素质。时间25分钟左右。应聘资政研究岗采取业绩成果评审和现场业务能力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等情况,校(院)校委会集体研究列入组织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由校(院)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体检。按要求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7.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或7天(寒暑期或公休日期间)。

8.完备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经查确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其他事宜。公开选聘工作坚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最新规定办理。

联系人:王老师0411-82403312,188408643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邮箱:swdxrcyj@126.com。

网址:www.swdx.dl.gov.cn(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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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校院2025年引才学科方向目录

附件2:《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

附件3:《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

附件4:引才待遇

附件5:校院简介

附件6:《中共大连市委党校人才选聘报名表》(样表)

附件下载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大连行政学院、大连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swdx.dl.gov.cn/art/2025/2/14/art_8973_2406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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