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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对外公开招聘38名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3-06-28 14:26信息来源: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基本情况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被誉为草原钢城的包头市市中心,有着66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国家“一五”期间为建设包钢而配套建设的技工学校和1979年包钢为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而创建的包钢职工大学,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至今已经有60多年的职业教育和17年的高职办学历史,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技能人才。2019年学院正式整体移交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学院同时还挂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中技)、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学校(中职)牌子。截至2022年底,高职在校生总数8000余人,中职中技在校生总数700余人。学院现有在册教职工4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283808.54平方米,教学设施总占地面积5858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

学院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以工科专业为主,体现行业专业优势,打造以冶金类、机电类、服务类为特色的专业建设思路,学院共设置11个教学系部、37个专业,包括制造、土建、资源开发与测量、电子信息、材料与能源、生化与药品、财经、旅游、公共事业、食品、健康养护等十一个专业大类。目前已建成4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其中包括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此外还有6个院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12门,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8个,18项省部级科研成果。智能制造领域——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包括稀土专业方向)是国家级骨干专业,学院被命名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重要的专业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4.0项目东北、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实训基地。

学院秉承“用心为师,学技做人”的校训,和“情商重于智商,技能重于知识”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得到了地区和社会的普遍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办学声誉。学院的办学能力、办学规模,以及这些年在职业教育领域为自治区社会和地方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教师类人才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与考核、技能测试、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专业、人数)

2023年学院拟招聘专业教师、辅导员共38人。

1.根据学院高职专业教师需求,拟对19个专业大类招聘专业教师等33人(部分专业包含需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能型人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17年第24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要求,总体上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拟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要求:

(1)专业教师: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的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职辅导员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

(1)专业教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也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消防工程、汽车工程等部分专业的学历为有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能型人才要求具备硕士以上学历。

(3)专职辅导员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在学院现有专业的范围内。

7.其他要求:

(1)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能型人才要求具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专职辅导员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人文素养;入职后需要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八年,期间不可以转岗。

8.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5.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

1.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学院2019年已经移交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目前还按照国有企业性质管理)。试用期为六个月,从试用期开始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初定工资基数,加最低保障工资,试用期结束之后,按照学院岗位聘任正式职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待。工作满一年(12个月)可以通过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硕士、博士毕业生除了享受包头市政府当年制定的人才补贴政策之外,博士毕业生额外享受学院制定的奖励2万元的人才补贴政策。

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天。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8:00至2023年7月7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符合条件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nmgbteduzp2023)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成绩单;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须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并盖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凭证;

⑧近期蓝底1寸免冠电子照片;

⑨技能等级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4008228076(工作日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5.资格初审公告:

1.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3年7月7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7月7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报名系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7月7日17:00前)资格审核未通过及未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7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初审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笔试、面试

加强对笔试和面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笔试及面试人员严格遵守当地及校园相关要求,确保招聘活动有序进行。

1.笔试

笔试以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为主,按照笔试成绩,结合各专业报名人数,原则上按照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低于1:3的专业,视笔试考试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开考。

笔试的具体考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届时通知。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程序:须履行抽签登记,按顺序依次面试,当场进行成绩评定及登记汇总等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包括基本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各面试考核组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形式,说课章节由考官于考前一个小时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半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各专业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进入考察和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并同时安排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核综合素质,认真核查应聘人员档案,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材料,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5.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及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学院相关部门参与监督。

2.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招聘工作办公室由人事、纪检和相关人员组成。

3.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相关规定,参与面试考核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并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及时间安排在我院网站适时进行发布,应聘人员请注意上网关注,以免造成延误。

2.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0472-2897232 2897231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3.本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对外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附件2: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对外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btsvc.edu.cn/info/1043/3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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