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19年11月招聘科级干部启事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经四川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现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
3、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文件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岁。
6、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截止日期计算到2019年4月9日。
二、科研院科级干部岗位设置及任职要求
基金项目与成果管理部成果管理科副科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完成成果管理科工作。具体负责社会力量设奖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等;协助进行学校设立的社会捐赠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科技奖励的校内培育、动员、组织等工作;负责或协助进行学校高端学术会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科技奖励、专利、论文等业务相关的管理政策调研、年度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三、选拔任用程序
科研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用竞争(聘)上岗方式。其程序为:
1、发布公告
实施小组向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提出拟公开招聘的科级岗位及其任职要求等,人事处负责招聘公告挂网,面向全校启动公开招聘。
2、报名情况汇总
申报人员填写并报送《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实施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由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3、资格审核
实施小组听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并由其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向学校工作小组报送申报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实施小组。
4、述聘答辩
实施小组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内确定岗位述聘答辩人选,并组织岗位述聘答辩(由机关党委选派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或机关党委办公室人员参加),述聘答辩人员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岗位述聘答辩后,实施小组进行评分或投票,对岗位述聘答辩结果汇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留存本单位备查。
5、确定拟任人选
实施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岗位述聘答辩结果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实施小组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校监督小组反映。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由学校监督小组调查核实。
7、发文任用
公示结束后,实施小组将拟任人选情况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向监督小组核实公示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或经认定不影响任用的,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经部委会研究讨论后发文任用;影响任用的,中止选任程序。
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算,原任科级干部的职务自动免去。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3日18:00
2、报名地点: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望江行政楼345)
3、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85468336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院科级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交至望江行政楼345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sc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实施小组
2019年11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rsc.scu.edu.cn/info/1024/2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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