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四川美术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有九龙坡区黄桷坪校区和沙坪坝区大学城虎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2018年11月,学校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选址150亩,兴办国际设计学院(中国西部艺术港)。
学校现设有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取得迅猛发展,建成了一流的专业美术馆和图书馆、一流的艺术创作社区、一流的艺术教学示范中心、一流的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在全国专业美术院校中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28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7550人。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的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4个一级学科,均招收硕士研究生。“十三五”期间,4个一级学科均列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进行支持和建设,其中美术学、设计学列为重庆市一流学科进行支持和建设。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一级学科均上榜,其中美术学获评A-、设计学获评B+,学科实力在重庆市和全国同类院校居于前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具体认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1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具体地点及防疫要求提前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www.scfai.edu.cn/rsc/)公布。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四川美术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
(一)专任教师岗
本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
1.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岗位相关知识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1)岗位相关知识笔试
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艺术相关知识等。不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名单、考试时间、要求及考试地点通过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查看。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具体名单、考试时间、要求及考试地点通过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查看。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
3.面试
在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3:1比例,分岗位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者属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进一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5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通知或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在面试成绩符合规定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岗位相关知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其他岗位
本次其他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考试大纲以2021年3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
2.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3.面试
面试人选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者属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进一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公告。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通知或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也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教师岗按综合能力测试、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10分钟),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四川美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美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四川美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美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 www.scfai.edu.cn/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1: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专任教师岗位).xlsx
附件2: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他岗位).xls
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原文出处:
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09/t20210930_9780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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