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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14:33信息来源: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202.61.89.231/,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crc.org.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成都市郫都区,设安德、内江两个校区,占地585亩,建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多功能礼堂、运动场等校舍,建筑面积16.82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等五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7100余人。学校环境宜人,文化氛围浓郁,办学近70年来,为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长期分别保持在95%和85%以上。

学校秉承“下学上达、与时偕行”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国奉献”传统,坚持“德育为先、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办专、办精、办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专注轨道交通行业办学,聚焦卓越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国内一流、轨道交通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供电技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四川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www.scrc.org.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sctdzyxyg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8:00至11月18日18: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我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11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并通过邮件发送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sctdzyxygz@163.com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邮件报名。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发送至公招专用报名邮箱后,会收到我单位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4:00~17:30)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28-68939871。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院公招专用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面试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并收到学院邮件回复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至12:00)凭身份证并携带四张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我单位人事处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地址: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行政楼411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1科缴费8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完成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试费后,由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两个环节,专业能力考核环节和综合能力考核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按采用平均计分法(即计算5位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

面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为11月19日下午14:00,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核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核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并报省教育厅确认。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报送的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教育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我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028-68939871(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56(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

1.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202.61.89.231/content-62-546AB8C7168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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