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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山东省)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9-11 14:30信息来源: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

根据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建设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聘50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喜欢学生,富有爱心,亲和力强。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岗位汇总表》。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或辞退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wfjsxy/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56像素(高)×114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19日11:00-9月23日10: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wfjsxy/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9月26日9:00-9月28日8: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行政办公楼606室(山东省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个人由个人自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教育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和潍坊市工业学校官网(http://www.wfgyx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教育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和潍坊市工业学校官网(http://www.wfgyxx.com/)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本次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后续信息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教育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和潍坊市工业学校官网(http://www.wfgyxx.com/)进行公示、发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36-2172111,0536-2176217(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

附件:

1.《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9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

原文出处:

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dt/dtyw/201909/t20190910_5446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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