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简章(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有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学校创建于1948年,前身是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改建更名。
学校设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设有16个教学单位,39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现有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院士工作站1个。现有教职工949人,其中教授86人,副教授2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700余人。共有16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教学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教学名师工作室等7个。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文化育人”“服务地方”等办学特色。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 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较好地融入了地方经济发展,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要求申报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要求申报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要求申报正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6600/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文、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表格从“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查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察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和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个人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团队精神、教科研团队匹配度、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的考察实施“一票否决”制。考察结束后,给出“合格”、“不合格”的综合考察结论。考察结果通过“招聘系统”发送。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对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齐鲁师范学院
2021年3月30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
原文出处:
http://www.qlnu.edu.cn/info/1052/72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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