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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95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1-06-08 12:03信息来源: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由原潍坊教育学院改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院有青州市南、北两个校区和潍坊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有13个教学系(院、部),开设50余个高职专业,在校生18000余人。根据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1年共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95名,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其他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从潍坊市入伍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局,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0536-3276332、18253607290)进行咨询。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1:00

3.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1)教师岗位。面试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教辅管理岗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6:00。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教师岗位。实行先现场资格复审后考试方式,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教辅管理岗位。实行先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方式,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如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人员报考须知》,各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笔试

笔试包括二部分,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教辅管理岗位

教辅管理岗位考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包括二部分,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形式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学院网站通知等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院无关。

3.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控制总量人员,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wfec.cn/

咨询联系电话:0536-3276332、1825360729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536-3857602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海岱阁610房间)

邮编:262500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附件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考须知.doc

原文出处:

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202106/t20210603_5893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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