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现已发展成为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学校现有27个学院,26个校级研究院,人才培养体系完备。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本科专业75个,拥有省一流学科3个,拥有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培育)等省高水平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等学科已进入全球排名前1%,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9个门类,已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5400余人。
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校园占地36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44.3万册,电子图书、期刊(含学位论文)848.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7亿元。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拥有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教学类平台28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类研究平台30个,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齐文化研究基地)等省级社科类研究平台18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设在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0]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sdut.edu.cn)和其他媒体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处邮箱:rcbzp@sdut.edu.cn。
此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以先参加考察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认证后,再进行公示、聘用(《承诺书》见附件3)。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3385
电子邮箱:rcbzp@sdut.edu.cn rcb@sdut.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处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原文出处:
https://rcb.sdut.edu.cn/2023/0913/c7429a49561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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