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本科招生专业70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双聘院士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25人次,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5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曲阜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签名后扫描成PDF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fnuhr@126.com。
发送报名表的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以如下统一格式命名:“应聘博士辅导员-姓名-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本人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暂未取得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4)学生干部证明:须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学校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537-4456483
监督电话:0537-4455662
六、其他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曲阜师范大学
2024年1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qfnu.edu.cn/info/1004/4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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