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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14 15:22信息来源: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中农大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概况

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是烟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的领导, 主要承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培训与技术推广,开展相关国际交流合作等。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依托中国农业大学的资源优势,开展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多种层次的人才培养,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建设各类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研究院坐落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环境优美,校园建筑既体现中国农业大学百年老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展现碧海、蓝天、红墙、绿地的海滨建筑风格,突出塑造依山傍海、诗情画意般的风光和多层次的校园文化景观。

2020年9月,中国农业大学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研究院合作协议,掀开了研究院发展的崭新篇章。“十四五”期间,烟台研究院将在山东省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教育基地、一流现代农业创新基地、一流社会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努力为服务烟台市乃至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8个,招聘计划8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根据报名情况每周一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25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6月24日16:00;

报名结束后择期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本招聘简章岗位有效期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面试结束后,烟台中农大研究院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

2.报名方式

第一步系统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招聘系统(http://ytzp.cau.edu.cn/),完成注册。

第二步完善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注册成功后,参照招聘系统“报名指引”相关说明,按要求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第三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招聘岗位报名(提交报名后个人信息无法修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本人登录账号和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中第(1)至(8)项的扫描件。

4.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个工作日后至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非应届毕业生研究成果材料等)。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资格审查。

(7)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8)招聘岗位“其它要求”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时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试讲、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现场表现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排序的,则由考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中农大研究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6923103,6923001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址:http://yt.cau.edu.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ytzp.cau.edu.cn/

监督电话:0535-2101872(本电话不接受咨询)

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烟台中农大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xls

原文出处:

https://yt.cau.edu.cn/art/2024/4/24/art_49639_102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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