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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04 19:22信息来源:山东财经大学

一、学校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学校坐落于享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等院校。2020年,学校成为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燕山、舜耕、圣井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248亩;设有教学院(部)24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0000余人,校舍建筑总面积10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6亿元;图书馆藏书362.7万册,电子图书1064万册,圣井校区图书馆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建有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参与共建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2个,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新型智库1个、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高等学校实验室13个;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设有雅思机考考点,是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在中国大陆的第27个官方考点。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应用经济学为“高峰学科”建设学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8人,其中专职辅导员15人,教辅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以后出生);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sdufe.edu.cn)和山东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6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点击山东财经大学招聘网站(hr.sdufe.edu.cn),注册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3日16:00后,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等情况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6月14日16:00

学校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6月14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短信和邮箱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扫码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7日10:00—6月21日16: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关于取消岗位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由本人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笔试准考证;

5.对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辅导员1-3岗位面试采取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70%;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技能;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教辅1和教辅2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基本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的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31-82911867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人事处

邮编:250014

监督电话:0531-8291124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3.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山东财经大学

2024年6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540b69a1-ec86-4dc7-92da-1b339bd638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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