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2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临港、闵行两大校区,校园面积1147亩,现有全日制硕、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0.5万册,电子图书165.9万册。学校实行校院(部)二级管理体制,下设14个二级教学单位,围绕产教融合与上海电气、临港集团等企业集团合作推动建设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临港明戈新型电机电控产业学院、上海电气李斌技师学院等特色学院。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精、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解决企业一线实际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现有能源动力、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5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语专业1个,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是全国首批CDIO试点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聚焦教学核心环节,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
学校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式打造技术应用型师资队伍,拥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才、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3.7%)。
学校学科建设紧密围绕聚焦服务智能制造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管理学、经济学为两翼,理学、文学、艺术学等为支撑的“面向社会、服务行业、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技术应用型学科体系,学校 “材料科学与工程”为上海市Ⅳ类高峰学科,“机械工程”为上海市Ⅱ类高原学科,“电气工程”为上海市一流学科监测建设学科,“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长期紧贴先进制造业行业发展,致力于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学校“大锻件制造技术工程中心”被列入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大件热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多向模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被列入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将致力于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开放的高等技术教育体系。当前,学校正处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人才引领、人才推动、人才支撑,热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一、辅导员招聘计划
部门 | 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学校统一调配 | 8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热爱学生工作,心理学专业、与学校学科专业相关者优先。 |
二、辅导员报名条件
原则上本科生辅导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辅导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此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思想觉悟高,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了解学生工作事务和大学生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及基本知识,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三、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人力资源处招聘专用信箱zhaopin@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选拔面试
辅导员由学校举行统一招聘,组织考试(笔试)、面试。
(四)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21-38223002
电子邮箱:zhaopin@sdju.edu.cn
联系人:方老师
学校网站:www.sdj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hr.sdju.edu.cn/2022/0408/c1684a9637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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