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22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中国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大学。
学校现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4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2个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哲学、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光学入选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环保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西大学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有教职工3265人,专任教师2083人,高级职称教师1228人,其中国家级各类人才近百人。山西大学目前拥有坞城校区、东山校区、大东关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08亩,建筑面积116.64万平米,是全国文明校园、山西省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学校将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向着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的目标奋进,谱写兴学育人的崭新篇章,为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学2022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0名,管理岗位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大学2022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国内院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7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教师资格证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 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 7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各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考核优先聘用。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学校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即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17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详细地址于2022年7月15日在学校网站发布)。
4.报名流程
(1)招聘系统内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①应聘人员填写个人信息:http://www.sxu.edu.cn(主页-“招聘”-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应聘职位,如实填写简历,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申请。
②“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8:00至7月17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否则系统视为无效数据,将自动清除。
③应聘人员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像素小于4M。
④在招聘系统中,附件材料请按照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清单及顺序,上传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⑤请应聘人员尽早在招聘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上传材料失败。
(2)现场报名及提交材料清单(材料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①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学历学位证:本、硕、博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国内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已毕业的国外院校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内容包括中共党员信息、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④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⑥在“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选择“打印简历”,下载《山西大学2022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正反面打印到1页A4纸上,粘贴1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现场报名时提交纸质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
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3)按照报名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在“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提交“7日内体温监测记录”“48小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结果”,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6日、17日,9:00-12:00,14:00-17:00。不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详细地址于2022年7月15日在学校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应聘人员所取得学历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的,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PDF版扫描件缺少或上传不清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及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人力资源处联系解决。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招聘测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测试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得参加招聘测试。
(五)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1.测试类型
博士研究生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博士研究生优先考核优先录用”的招聘条件,优先考核博士研究生应聘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该岗位已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不再组织招聘测试,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本科、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时,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科、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时,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下一测试环节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决定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先后顺序。
2.测试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考核人员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核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应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为微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现场抽取题目并独立备课,讲课10分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为讲故事、简笔画、弹唱和舞蹈唱编(自备音乐)。
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
3.命题
委托第三方命题。
4.面试考官组成
学校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大学专家人数只限1-2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
5.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大学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山西大学岗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6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校园招聘工作由山西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校园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将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及时掌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若无调整则按本公告进行。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赵老师、芦老师
邮箱:recruit@sx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咨询电话:0351-701826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大学
2022年7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207/t20220707_660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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