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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6:36信息来源: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创建于1953年。学校设有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现代康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1个二级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315人,开设专业50个,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全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红十字示范校、陕西省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陕西省突出贡献单位、全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等称号、咸阳市产教融合示范高校。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需要,急需招聘以下专业教师: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热爱职业教育,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五官端正,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4.本硕博阶段专业一致或研究方向相近。

(二)资格要求

1.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者要求40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35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30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硕士学历应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址:http://117.35.96.246:9117/)。于5月30日前需提交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结合申报岗位的个人发展计划(1000字),将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在一个PDF文档。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只可填报一个应聘岗位,且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虚报瞒报应聘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博士、高级职称人员将简历及相关业绩材料投递至邮箱:sxny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相应岗位能力要求,依据其所提供应聘材料,主要从学习成绩、工作经验、研究成果、获得奖励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选。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主要考察其岗位基本能力、德育水平、理论能力、逻辑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2.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主要从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

(四)心理测评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心理测评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对于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29号

联系人:焦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33665059 029-33270292

原文出处:

http://www.snein.edu.cn/info/1061/11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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