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院是新疆首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学院位于昌吉市。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和资源丰富的图文信息,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拥有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室)80个,建成集“教科研用”于一体的博士科研工作站、农业机械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等21个研究中心(所),以及新能源智能监控工作室、设施园艺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家居”工作室等44个工作室,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学院现有生物科技分院、动物科技分院、园林科技分院、信息技术分院、工程分院、经济贸易分院、国际合作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分院等13个分院,开设有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13个专业大类的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自治区、国家教学名师20人;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门。建成国家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nzy.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如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明细):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7月1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7月11日后出生。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图书馆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史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4-234276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5.报名所需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
④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⑧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八、考试
(一)报考1002教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试题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 70%。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考试以考核的方式进行。
1.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30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 70%。
2.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三)面试考官不少于 7人,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资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4-2334923
十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907/t8a4ac70d6bb5d77b016be03960e003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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