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浙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学校。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700余人,教职工近430人。学校设有5个二级学院(部)、1个附属口腔医院、1个附属中医院(筹),开设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美容美体艺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药学等18个招生专业。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
1 | 男辅导员 | 专业技术 | 辅导员职责,需入住学生公寓。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浙江 | 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2 | 女辅导员 | 专业技术 | 辅导员职责,需入住学生公寓。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浙江 | 女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3 | 口腔医学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实验员职责 | 1 |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牙体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浙江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1984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4 | 信息化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 |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教育技术学等专业(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浙江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1984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信息化技术工作经历。 |
注:招聘范围资格、应聘辅导员者入党日期、应聘信息化技术人员职称取得日期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 年 7 月 3 日 9:00 时至 7 月 8 日 16:00 时。
报考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9:00 时至 7 月 14 日 16:00 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缴费确认
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 9:00 时至 7 月 17 日 16:00 时。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chs.edu.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男辅导员、女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口腔医学实验员、信息化技术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男辅导员、女辅导员岗位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口腔医学实验员、信息化技术人员岗位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chs.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资格复审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符合招聘范围的证明材料:浙江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内户籍、浙江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浙江省工作且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4)应聘男辅导员、女辅导员提供中共党员证明;(5)应聘信息化技术人员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5年及以上信息化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3、面试(或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实践技能。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http://rsc.nchs.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
网址: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6/24/art_18843_4113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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