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2020年9月招聘科研秘书(人才派遣A岗)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药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
具体情况见表1: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联系方式 |
1 | 科研秘书 | A | 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做好涉密项目管理工作; 做好科研经费及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完成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背景;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优先; 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工作认真仔细,有强烈的责任心。 |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675816263 电子邮箱:119162001@qq.com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表1: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rczp.zjut.edu.cn/2020/0904/c109a597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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